商鋪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,從開發商拿地之日算起,從項目建設到正式開店營業,這個過程可能就耗費掉三五年了。剩下的時間就是三十五年上下,土地使用權(所有權歸國家所有)期滿后,需要商鋪的擁有者提前申請續期,經同意批準后,按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,就可以重新獲得商鋪的土地使用權。
這種理想情況的前提是,國家沒有這個區域的拆遷計劃。如果有拆遷計劃,政府會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,并對地上所有物(比如商鋪的裝修及一些固定資產)按年限或溢價進行賠償。
對于商鋪到期能否成功續期的風險,在商業地產領域很難評估,有點對賭的成分在里面,畢竟商鋪不限購,大家都是奔著投資利益進場的。建議多關注國家經濟層面調控的一些政策,以及地方政府和部門的長局規劃動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