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類工業用地(M1),即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基本無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,如新聞、出版、批發零售等。
二類工業用地(M2),即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有一定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,如醫藥、紡織、食品加工等。
這兩者的主要劃分標準在于,對居住及公共環境的干擾程度、污染程度、安全隱患的不同。這也就造成了一類與二類工業用地之間的區別:
1、容積率不同。
除了安全、消防等有特殊規定,又或者是行業生產有特殊要求的項目外,一類工業用地的容積率通常不可低于2.0,二類工業用地容積率不可低于1.2。與住宅追求低容積率不同,工業用地這樣做,也是為了最大限度提高土地的集約利用率。一類工業用地多為勞動密集型企業,所用設備占比較小,以辦公、研發為主的公司,會更青睞高層的辦公樓。
2、與居住區的距離不同。
對周邊環境干擾污染的主要衡量因素,包括水、大氣、噪音等的排放,兩種工業用地相比,明顯是一類工業用地指標嚴格一些。因此,一類工業用地為方便員工通勤、方便生活,可就近安排在居住區附近,但需要獨立占地建設。而二類工業用地則不能與居住、公共設施等其他功能區混合,一般都是集中在專門的工業區,有的甚至需要設置綠化帶與其他工區用地分隔開。